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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汇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意见——[2004]1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劳务输出工作的通知[2004]143号
  阳光工程的通知(冀劳社[2004]35号)
  中共沧州市委、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劳务输出的意见(沧字[2004]28号)
  中共沧州市委、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农村劳动力输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沧字[2004]27号)
  沧州市农村劳动力劳务输出工作实施方案
  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令第15号)
组织机构
  沧州市及县市区农村劳动力输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沧州市及县市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名单
培训基地
  沧州市境内境劳务输出基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

沧州市农村劳动力输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市委、政府提出的“富民强市”战略,保质保量完成做为我市民心工程之一的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一步规范化、品牌化、产业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04年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输出共计50万人。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30万人次,省内外劳务输出20万人次。在外务工人员从2005-2007年每年新增10万人,到2007年力争达到80万人,基本实现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充分就业。

 实施措施
   为切实把劳务输出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全市要自上而下迅速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劳务输出体系。具体抓好六个体系建设。
(一)组织体系。市、县、乡政府要调整和充实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由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挂帅,明确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市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政府有关领导任副     组长,成员由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文件另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劳务输出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办公地点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乡镇政府及县市区政府部门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调整工作务于三月底前完成。
(二)
培训体系要整合全市现有教育培训资源,挖掘潜力,在全市形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培训体系。一是建立培训基地进行专业培训,市教育局要在试制大专院校、职业高中和初高中学校选定三个以上学校,市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在市直各类技工学校、培训机构中选定十个以上单位,加挂牌子,作为实质劳务输出培训基地,重点负责专业知识的培训。各县市区要一直教中心为重点,确定本县市区劳务输出培训基地。其所选培训基地学校名单于4月底前报市劳务输出办公室。被确定为培训基地的培训学校、培训机构,在对劳务输出需求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对专业设置、设备、师资等进行调整。二是开展职业培训。各类学校要把劳务输出所必需的知识技能作为必修课。各大中专院校、极小、职业培训学校、初高中学校等要在学生毕(结)业前开设择业观念、安全、法律、城市生活常识等与劳务输出相关的基本培训课程,为择业创造条件。三是各类中介机构实行定向培训。各类中介机构要把定向培训作为主要职责,对所有输出劳务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输出人员掌握上岗所需的专业技能。要建立职业培训与劳务输出的衔接机制,大力发展“订单”培训,作先培训后输出的路子,是培训和输出实现直接有效地结合。四十个县市区开展普遍培训。各县市区从现在开始招收谋划城乡劳动力培训规划,安排培训时间表,照例在建筑、保安、家政服务、缝纫、纺织、数控机床、电气焊、电工、园林工艺等方面培育一批有技术专长的劳动者,打造沧州自己的叫得响劳动力品牌。2004年,各县市区要培训城乡劳动力10万人次以上,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鉴定,培训并成功输出一名学员奖励50元,奖励资金由各级财政承担。
(三)中介体系。鼓励社会各界创办、领办新的职介机构,逐渐形成以市劳动力市场为龙头、以县市区就业服务机构为主体,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事务站(所)和社会民办职介机构为补充的遍布全市的中介体系。要加强对各类中介组织的管理,规范劳务输出中的中介活动。四五月份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工商局、公安局等等部门对全市职业介绍、中介机构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取缔非法中介机构,确保中介机构的规范有序,一是发挥各级劳动力市场和中介机构的作用。市、县(市、区)两级劳动力场承担着劳务输出的主要任务,要争得新效果;各职业介绍所要实行公办民办共存,制定输出计划,明确主攻方向,提高输出的质量和数量;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作为中介机构的补充和联系村户的纽带,要确实发挥作用,搞好运作。二是各部门、各社会团体参与、中介组织承办的多元化输出路子、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利用率覆盖城市全乡的中介机构,把我市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大批推向市场。三是加强与在外沧州籍各界人士的联系,利用率他关系多、情况熟的便利条件,挖掘一切可以利用的潜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务输出活动,特别是要争取成建制成规模输出。四是要抓好劳务输出协作单位建设,使其成为中介活动的重要载体。市本级及各县市区
2004年至少要发展稳固的劳务输出协作单位100个以上。今年
      要重点在京津地区和沿海城市建立劳务输出协作单位及劳务输出服务站,争取多建快建劳务输出协作单位,为劳务输出提供载体,年内要有新成效。
信息体系。在全市建立起上下互联,内外沟通的信息网络平台,形成覆盖城乡、高效快捷、服务规范的劳务输出信息体系。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大对劳务输出信息网络的投入,搞好信息网络的软硬件建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以东光县劳动力资源信息体息建设为试点,取得经验,全面推广。四月底前初步建立起我市劳务输出信息网站,同时建立起市劳务输出工作的信息中心,将全市劳动力具体数据输入保存,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力可供资源和外地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库,高效、快捷地收集和发布劳动力供求信息,畅通劳动力资源供求和信息共享渠道。11月份将对全市劳务输出网站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表彰先进,督促后进,年内力争实现全市微机联网。同时,要积极与乡镇、村的各类劳务输出组织、经纪人等进行衔接,掌握劳动力动态,互通用工信息,把信息的触角延伸到底。通过信息网络建设,在全市形成一个纵横交错的劳务输出信息网。纵向上以市劳务输出信息中心为中心,对上实现与全国劳务需求信息系统的对接,下联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和乡镇从而实现与全国劳务需求信息系统的对接,下联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和乡镇,从而实现与全国部分大中城市劳务输出需求信息网的链接,为政府决策提供论据。抓在好全市区167个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建设,规范劳务输出工作内容和制度,保证工作的连续和畅通。在全市5741个自然村,每村设立1-2名劳务输出信息员,推行有偿信息制度,调动社会各个层面参与劳务输出的积极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驻京津以及县市区驻外机构要充分利用工作的便利条件,指定专人负责劳务输出工作,积极联系用工单位,搜集用工信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驻京津二个办事处每年提供用工信息各不少于2万人,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捕捉劳务信息,并利用我市在外领办、创办企业人员、务工人员以及境外亲朋好友的关系,获得更多、更实地的劳务输出信息逐步形成多层次、宽领域的劳务输出网络加快推进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社会化、市场化。
   协调体系。各级政府要把劳务输出纳入宏观经济管理的规划,加强宏观调控和协调管理,正确引导和促进全市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实现劳动力与其它生产要素的最佳配置。市劳动输出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负责制定全市的劳务输出规划,督促协调县市区、市直部门的劳务输出工作,对全市的劳务输出工作进行宏观调控与管理。各县市区及其乡镇劳务输出工作领导机构,要在承担宏观调控的同时,把更多更在的精力放在微观管理上,实实在在的抓好本县市区、本乡镇劳务输出的工作的落实。各县市区要按照市的意见和方案,在摸清本地劳动力资源和就业状况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县市区实际的输出意见和实施细则,并抓好实施,保证劳务输出工作健康协调地开展。各乡镇要按所发任务,制定劳务输出计划,千方百计完成输出任务。要通过积极有效地工作,全面提升劳务输出的协调管理程度,逐步在全市建立起高效运转的劳务输出管理协调体系,把无序松散型的群众自发输出的推向有计划有组织的规范化输出。
(六)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劳务输出服务体系,在抓好原有的
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建设的基础上,制定细化的服务条款和项目,把为劳务输出人员的服务列入对外承诺内容,积极为劳务输出人员提供优质服务。要简化外出务工人员手续,提高工资效率,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各类服务时不得乱收费。要规范劳务输出的各个工作环节,刊播劳务输出需求广告的媒体、开展劳务培训的单位、组织输出的中介机构、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要与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签订保障书或责任壮,就刊播广告的真伪、培训达到的质量、输出人员的素质和权益保护等项事宜,按各自的职责分别做出保证和承诺。组织输出的单位或个人,要与利用工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务工人员的素质标准和各项待遇,特别是对输出人员的人身安全、工资待遇等内容进行明确要求。组织输出后,实行劳务派遣制度的,派遣单位要及时与务工人员签订务工合同,不实行劳务派遣制度的,要督促用人单位与输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各项待遇。要积极帮助外出务工人员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劳资纠纷和工伤待遇等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对有组织有输出人员输出承办单位要定期进行跟踪服务,了解工作、生活情况,做好全程服务。市县两级劳动力市场每季举办一次较大、每月举行一次小型号劳务输出信息洽谈会,为劳务输出提供优质快捷的中介服务。各级政府驻外事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制定细化的服务措施,切实为驻地的务工人员办真事、办实事,为他们排忧解难提供帮助。
  具体职责
  
市县(市)区对劳务输出工作要实行目标责任制,按照市委、政府提出的“民心项目”项目转移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荐50万人的目标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具体职责是:

(一)
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劳务输出工作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目标,列入宏观经济规划,从政策、项目、资金、机构、机制等方面全面加强劳务输出工作,采取有利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市下达任务目标的完成。(任务目标的分配另行下文)
(二)
各级劳务输出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劳务输出工作总体部署,指挥协调、督导检查信息反馈、年终考等工作。
(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主管部门和主渠道作用,建立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的劳动力市场,使之在劳务输出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要制定并出台鼓励发挥职业介绍中介机构的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创办新的劳务中介机构,依法规范劳务中介秩序,打击非法,保护合法。参与制定出人员管理与服务各项政策、规定,结合部门职责,为输出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的服务。
公安、外事、计划生育、卫生等部门要尽快制定为外出务工人员办理政  审,出境出国、婚姻证明、计划德育审查、健康检查等有关手续和证件的有关规定和办法,确保在本部门、本系统抓好落实,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教育部门要做好城乡劳动力的各种培训工作,特别要制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的计划,整合教学资源,指导各类学校调整专业设置,针对用人单位的需求组织好外出人员的长短期培训。
 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全力做好城乡青年、妇女的择业观念转变,并发挥优势做好输出工作;要通过树立典型,对比算帐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城乡青年走出农村,走出沧州闯世界、打天下。
 (七)市就业服务部门驻京津办事处作为全市劳务输出的前沿阵地和桥头堡,要把劳务输出作为重要工作列入议程,积极与驻地用工单位联系接洽,搜集和发布信息,组织输出或与其他部门、中介机构联合组织输出。同时,要担负起对驻地我市务工人员的管理的服务的重任。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服务措施,解决用工单位、务工人员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办成信息传递的接力站,劳务输出的中转站和跟踪服务的联络站,办成联系所在城市与务工人员纽带和桥梁。
(八)各级财政部门要保证劳务输出工作办事机构的办公经费和业务经费,为劳务输出提出资金支持。同时,要根据冀发[2003]1号文件要求,落实和确保积极劳动力市场建设经费。要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和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预以保证。
(九)经贸部门在举办项目引进、洽谈会和各种招商活动时,要积极与各部门联系,把劳务输出列入洽谈内容,设立劳务输出摊位,积极联系劳务项目,建立合作关系。
(十)卫生防疫部门要积极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体检及提供健康证明,并教育城乡劳动力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适应在外务工的需要。
(十一)司法部门要以保护在外务工人员和合法权益、解除他们后顾之忧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普法教育与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
(十二)市直各部门都要利用自己的业务关系和各种渠道,大力输出劳务人员。
四、实施步骤
(一)搞好宣传发动,营造深厚氛围。
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及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宣传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劳务输出的决定,宣传做为民心工程的劳务输出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宣传我市劳务输出工作的经验和典型、大造声势,形成政府重视,部门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氛围。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劳务输出,为劳务输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沧州电视台、广播电视台、沧州日报、沧州晚报要从第二季度开始设置劳务输出专题栏目、每周一期一上,通过现场采访、制作专题、答记者问、疑难解答、问题聚焦、用工发布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务输出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典型事例和先进经验,满足农民务工的求职愿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2、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青年团、妇联等群体组织要经常性、有计划的组织先进典型到农村、企业和学校要进行循回报告,通过现身说法,大力宣传外出务工和返乡创业的先进事。每年宣讲不少于100次。
3、各乡镇、村领导要积极宣传劳务输出,征当劳务输出的宣传员,各乡镇要在当地树立1-2名劳务输出的成功典型,大力宣传,以点代面,形成走出去的良好风气。
4、为使宣传活动产生集中影响和整体效应,确定每年三月份为我市劳务输出集中宣传月。通过印发劳务输出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组织典型整体宣讲等形式开发劳务输出宣传,大力推动劳务工作的开展。今年的宣传月拟印发宣传材料20万份,出动宣传车100次,组织先进典型宣讲50场。
(二)调查摸底,沟通信息
为使劳务输出工作有的放矢,近斯要组织开展各项调查摸底,责任部门要切实负责,做好工作,按时完成任务。
1、外出务工人员就业现状调查。将外出务工人员所从事的行业分布,薪水收入、工作区域,自身基本情况等有效资料纳入劳务输出数据库,分析整理后,以指导外出务工人员合理就业。
2、城乡劳动力资源(不含外出就业人员)调查,调查范围为有求职意愿的年満十六周岁以上至三十 五岁的城乡劳动力。
3、各级各类职业介绍中介组织的调查。
4、城乡劳动力意向、择业观念抽样检查。
5、京津沪三市劳动力需求情况调查。
  以上各项调研课题由市劳务输出小组办公室分配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形成文字资料,由办公室进行最终汇总分析,输入劳务输出信息网。
(三)做好督查、协调、落实、奖惩工作
   从三月份开始,各县市区每月向市劳务输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市劳务输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一次通报,每季一调度,年终总结。搞好调查研究,加强指导,搞好协调,及时解决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狠抓工作落实,制定奖惩标准和办法,按时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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